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国资委办发[2008]32号)
各出资单位:
近期,本市连续发生用气用电方面的安全事故,特别是12月26日凌晨三门路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导致二死八伤,12月29日大华地区一别墅内发生火灾造成三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为此,市政府于12月30日召开紧急会议,就近期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城市安全、社会稳定提出了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管理,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推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重要工作”的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保安全就是保增长、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消防和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当前,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领导,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主动分析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要建立严格的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消防和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突出“大安全”宣传理念,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开展燃气、消防、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要加大对“节日期间安全”的宣传力度,深入行业企业一线,全方位进行典型宣传。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和安全生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