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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确认《工业锅炉配煤》等17项地方标准继续有效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确认《工业锅炉配煤》等17项地方标准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08〕654号)


各有关单位:

  经过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本市地方标准的复审,现确认以下《工业锅炉配煤》等17项地方标准继续有效。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DB31/T287-2002

饮食业油烟气快速检测--检气管法

2.   

DB31/281-2002

玉米品种

3.   

DB31/280-2002

油菜品种

4.   

DB31/279-2002

水稻品种

5.   

DB31/T278-2002

寒优湘晴制种技术规范

6.   

DB31/274-2002

用于水泥原料的钢渣粒料

7.   

DB31/T264-2001

城镇道路保洁属性数据规范

8.   

DB31/T257-2001

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电和照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9.   

DB31/T249-2000

机动车驾驶员健康检查及结果评定

10.                             

DB31/T238-1999

环境卫生设施信息属性采集规范

11.                             

DB31/237-1999

助力车噪声限值

12.                             

DB31/236-1999

液化石油气发动机助力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DB31/T233-2000

污水中丙烯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14.                             

DB31/T232-2000

污水中硼的测定--胭脂红酸分光光度法

15.       

DB31/191-1997

气雾剂用二甲醚安全卫生标准

16.       

DB31/190-2002

豆制品

17.       

DB31/39-2002

工业锅炉配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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