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全省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政发[2008]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建设厅制订的《全省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全省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
(省建设厅 2008年12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苏发〔2008〕14号)和《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44号)精神,特制定《全省(2008-2010年)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廉租住房为主解决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到2010年底,对申请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所有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实现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能够买得到、租得到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重点片区危旧房改造任务。
(二)年度目标
2008年,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保证4万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
2009年,对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低保无房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保证5万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
2010年,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所有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规定条件、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保证6万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重点片区危旧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2008-2010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3.6万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以上,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以上,完成重点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684个,改造危旧房建筑面积165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