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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重大项目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重大项目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8〕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重大项目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南宁市重大项目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工作会议精神,为促进我市重大项目审批工作,将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组成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组,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审批工作,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理的工作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大大提速我市重大项目审批工作,掀起我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新高潮。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联合审批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联合审批工作组由市发改委、经委、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审批办等9个部门各派1名单位负责人、1名业务科长、1名工作人员(联络员)组成。下设核准审批小组、用地审批小组、规划审批小组、林地审批小组、环评审批小组、建设审批小组、水保审批小组、审批衔接小组等8个小组。工作组设1名组长,审批小组各设1名组长。具体人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审批工作组组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农 冰  市环保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韦志鹏  市林业局局长

          张星辉  市审批办主任

          蔡亦南  市效能办副主任

  工作组负责联合审批工作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的日常沟通、联络和协调由市发改委重大科、投资科负责。

  工作组下设8个小组分别为:

  (一)项目核准审批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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