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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建设精品工程的决定


  (二)实施范围。

  精品工程是指工程项目通过精心规划、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使项目达到规划方案先进、勘察设计优秀、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优良、项目管理科学、造价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舒适的水准,统筹兼顾实用性、耐久性、美观性等多种要求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我市新建、在建的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园林绿化等,均需参与实施城市建设精品工程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为加快实现城市建设精品工程活动的总体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科学的精品工程培育机制。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思路,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城市建设精品工程项目培育机制。要建立门类齐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数据库,提供充足的精品工程项目储备。要做好精品工程项目的优化和调整,切实加强前期工作,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力求使精品工程项目培育一个、成熟一个、新建一个、建成使用一个。

  2、健全精品工程多元化融资机制。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推进融资方式的市场化进程,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多元化融资格局。要加大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并积极探索社会事业项目市场化、产业化的新路子。要充分利用我市作为首府城市的金融优势,积极做好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培育投融资平台,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要创新和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拓宽引资领域,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为精品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3、完善精品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强化对精品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形成规范、有效的项目运作管理机制。要尽快制定城市建设精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使精品工程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编制年度精品工程建设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建立工作网络,落实精品工程项目责任制。要建立精品工程特别是重大公益性精品工程咨询评估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加强对精品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建立精品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规范和落实精品工程协调联系机制,提高精品工程协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建立精品工程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对精品工程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并落实精品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要为精品工程建设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属政府投资的优先安排建设资金,需银行贷款的要积极向银行推荐并协调落实。要对精品工程必需的建设用地优先给予安排,对征地、拆迁、供水、供电和交通运输事宜优先配合协调解决。要积极研究精品工程审批程序优化措施,对其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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