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九)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1、制定井盖缺损应急方案,设定应急管理程序,公布24小时监督电话,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2、对于无主的井盖类设施缺失或较大破损,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单位实行应急处置,进行井坑填埋封口处理。
3、对于特殊单位(如部队)的井盖类设施缺失或较大破损,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由井盖类设施的业主及时处置;找不到业主或确定不了业主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单位实行应急处置,进行井坑填埋封口处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十)探索实现市场化运作模式。
对于容易缺失井盖的偏僻路段区域,如英华路、南梧大道、白沙大道等路段井盖类设施的维护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减少维护资金投入,弥补维护人员不足,合理调用社会力量和技术资源。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市民广泛参与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南宁日报社
2、建立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对于不能及时处理井盖类设施的问题及时在媒体曝光,对市民投诉举报在媒体登载的问题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监督员要加强对井盖类案件信息采集、发现、上报;监督中心对井盖类问题进行及时立案;指挥中心对井盖丢失类案件要准确及时派遣;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快速解决井盖问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井盖类设施的安全涉及社会及公众利益和生命安全,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我市的井盖类设施安全处置工作。
各相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完成在井框内壁标识产权单位名称及24小时抢修电话的工作,并在每周五17:00以前将一周的完成情况汇报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