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及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的进度,并组织整治工程验收。
办公室主任:陈 竑(兼)
钱 健(兼)
副 主 任:刘正华(兼)
孙晓彦(兼)
陈汝光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人
张英武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人
黄世宁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谭文东 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科长
其他成员从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及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四、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各单位制订本部门具体工作计划及方案(2008年11月19日前),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开展一次井盖类设施的专项整治活动。2008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重要线路、重要道路和重要区域井盖及附属设施的整治,对井盖缺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在12小时内进行处置,如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必须在6小时内进行围护、设立警示标识等应急处理;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它道路区域井盖及附属设施缺损的整治。
责任单位: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监督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井盖的权属单位和部门在井框内壁标识产权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监督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井盖权属单位对新建或被损被盗后需进行更换补充的井盖,应优先采用复合材料井盖或非铁质材料井盖;有条件的井盖权属单位还应将现状采用易盗易损铁质材料的井盖,逐步更换为复合型材料或非铁质材料井盖
责任单位:各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
监督单位: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各单位建立一支快速处置井盖类设施的应急队伍
在南宁市区道路和区域上设置有井盖类设施的单位,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建立一支应急处置队伍,配备专职抢修人员、车辆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对于有人身安全隐患的井盖类设施要及时响应、及时更换和维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