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惠府〔2008〕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98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中央、省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经济工作。
二、迅速对接,争取主动。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国家和全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的机遇,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千方百计争取项目和资金,抓紧组织好在建项目和具备新开工条件的项目投资计划的上报工作,力争省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惠州给予更多的支持。
三、统筹规划,做好2009年重点项目安排。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精神,对2009年的经济形势重新分析研究,抓紧组织补充一批项目申报2009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重点预备项目计划,为2009年经济发展储备强大后劲。
四、加大跟踪协调力度,推进2008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要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采取领导挂钩、跟踪督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确保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等18个投产项目按期或提前建成投产,加快厦深铁路、沿海高速、十三届省运会场馆等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石化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今年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有新突破。
五、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加大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把国家、省、市所采取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的信心,有效鼓励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进一步做好“双转移”工作,抓好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壮大县域经济。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早日产生效益。
六、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帮助扶持我市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优惠措施,围绕“解困、扶持、服务”六字方针,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的原则,采取降费让利措施,帮助扶持企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营造最宽松、最优越、最有效的营商和重商的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