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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发〔2008〕128号 2008年12月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全市水运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水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运发展的重要意义
  水运与公铁空运输方式相比具有投资省、占地少、运能大、运价低、能耗小、污染轻等优势。大力发展水运事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市境内有两湖(洪泽湖、骆马湖)四河(大运河、淮河、沂河、沭河),全市水域面积2330平方公里,航道34条,通航里程802.92公里,其中,等级以上航道644.97公里。建市以来,我市以京杭运河为主干线的水运事业发展迅速,特别是通过京杭运河“三改二”工程的实施,以及宿迁、皂河、泗阳、刘老涧四座三线船闸的建设,航道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通过能力大幅提高,运输适应能力明显增强,对区域经济起到了拉动和促进的作用。但是,除京杭运河以外,我市航道内部不能成网、外部不能畅通、航道等级偏低,碍航建筑物较多,已不能适应快速增长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因此,加强我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状况,促进水运事业发展,对于我市加快对接长三角,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水运事业对构建我市立体交通,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构建我市现代交通综合运输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以运输需求为导向,加强水运建设,保障河道水环境质量,提高服务能力,推进运河沿线特别是京杭运河经济带、文化带、旅游带、风景带建设,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总体目标。2020年以前,通过升级扩能、调整优化、完善提高,构筑以京杭运河为骨架的“一干多支、干支直达”的航道网,打造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内河港口群,发展装备精良、经营集约的运输船队,建立科学先进、畅通高效、与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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