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分)
| 完成“三年30万城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程”计划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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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完成既定任务的不得分
| 以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县、区劳动保障局上报的有关报表的审核意见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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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益性岗位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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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出台公益性岗位安置办法和措施
| 核查出台文件及开发公益性岗位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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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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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的不得分
| 以市劳动保障局核实公布的结果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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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对一”就业帮扶制度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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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没有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和台账不得分
| 核查县、区工作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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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策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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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没有落实税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各扣1分,扣完为止
| 电话访问和召开座谈会核查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享受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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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各项促进就业资金情况
(10分)
| 县、区把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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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未纳入预算不得分
| 核查县、区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的正式文件和资金到账凭证,任何1个没有文件或凭证(或未明确具体预算数),该项即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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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把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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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未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扣3分,扣完为止
| 核查县、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账凭证,没有文件或凭证(或未明确具体预算数),该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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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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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未落实即扣1分
| 核查县、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账凭证,未有安排或不是核拨安排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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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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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未落实即扣2分
| 核查县、区财政部门有关经费拨款的文件和到账凭证,未有安排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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