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务局宿迁市2009年度水务建设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8〕216号 2008年11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水务局制定的《宿迁市2009年度水务建设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09年度水务建设意见
(市水务局 2008年11月)
为指导全市水务建设有序开展,进一步改善水务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市水务发展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提出全市2009年度水务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抓住扩大内需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水务基础设施综合保障能力,促进人水和谐、社会和谐。
二、实施原则
(一)努力改善民生。以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标准为目标,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注重城乡统筹。适应城市与农村对水务建设的不同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安排城乡水务建设项目,努力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建设重点。围绕水务工程在保障安全、保护生态、改善民生方面的功能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根据中心城市水系沟通规划情况,全面启动城市水环境提升工程建设,改善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策应国家拉动内需、加大投入的机遇,突出南水北调、饮水安全、灌区续建、河道疏浚等工程建设;针对防洪除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相关防洪工程建设。
(四)坚持规划引导。切实发挥规划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方面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依据规划定工程,依据规划搞建设,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严肃性。
(五)推进改革创新。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属地负责、分级实施。按照公平负担、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县乡河道、村庄河塘长效管护机制上求得突破。
三、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