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鉴定所按本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和各环节费用分成比例,分别收取相应鉴定费用。
10.强化考评员使用和管理。市县(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考评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考核大纲及聘任、使用管理的要求,实行考评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认证制度,加强考评人员的管理,建立考评人员档案和年度评议制度,注重做好考评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五、不断拓宽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
11.逐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根据部、省颁布的就业准入职业目录,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重点加大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及电信、移动、电力等条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推广力度。对全市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两后双百”培训、退役士兵、残疾人等各类专项培训的毕(结)业生全部实施“双证”制度。
12.鼓励企业强化技能开发。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满足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机械加工、玻璃、酿酒、化工、服装纺织等优势产业和行业,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强技能开发,开展岗位升级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升广大职工技能素质和层次,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13.积极组织全国统一鉴定。动员职业院校学生、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师、广告设计师等新兴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拓宽职业技能鉴定领域,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
六、切实提升职业技能人才层次
14.建设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市公共实训基地基础上配备先进的设备、设施,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设市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所。鼓励软硬件条件较好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加大投入,完善管理,升格建设高级职业鉴定所。
15.探索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新机制。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快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意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促进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大力推广企业生产现场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培养更多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16.广泛组织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搭建平台,促进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市县(区)要多层次、多样化组织各种类型的技能比赛,各行业部门也要针对行业特色组织行业技能大赛。对大赛优胜选手要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