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执法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整治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形成信息报送、联合执法、案情会商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措施,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各地、各部门整治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请于2009年1月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两周报告一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告,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分别于2009年1月12日和2009年3月12日前报送。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在2009年4月15日前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的总结报告。所有材料请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整治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既定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具体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和评估活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治期间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并于2009年4月上旬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面的考核评估。
附:扬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扬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
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龚振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王海峰 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