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发〔2008〕2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苏发〔2008〕9号),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1.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06年和2007年两年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7.35%,列苏北第一;2007年全市COD排放量削减0.11万吨,削减率2.39%;SO2排放量削减0.35万吨,削减率5.73%,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明显转变,产业结构偏重,工业重型化还在加速,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仍然较快,工作中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不仅直接影响“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而且势必加剧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从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技术进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形势持续好转。
2.主要目标。到2010年,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市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11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892吨标准煤/万元,降低2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由2005年的4.61万吨、6.11万吨减少到4.1万吨、5.13万吨,分别削减11.1%和16.1%。
3.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优先、环保优先,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和生态市为载体,坚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三管齐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三种手段,完善倒逼、约束和激励三个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减排的良好局面,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