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辽市政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经过严格考核,市政府决定,评定辽阳县等4个县(市)区为“辽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区”,各奖励2万元;灯塔市等3个县(市)区为“辽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达标县(市)区”,各奖励1万元;市教育局等8个单位为“辽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市水利局等6个单位为“辽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同时,对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市安监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2万元。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促进辽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辽阳市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特殊贡献单位
辽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辽阳市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特殊贡献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
辽阳县
白塔区
宏伟区
弓长岭区
二、达标县(市)区
灯塔市
文圣区
太子河区
三、先进单位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建委
市交通局
市卫生局
市煤管局
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