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市林业局。指导督促城乡绿化工作、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建设等。
(十三)市旅游局。指导并监督旅游餐馆设施、住宿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等污染治理计划的实施。
(十四)市物价局。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适时提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类价格收费政策调整建议。
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本实施计划进行年度分解,实行目标管理。结合年度考核,对目标完成情况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彰,工作失职、没有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要追究地方和部门行政领导的责任。
附表1:
南水北调东线淮安段3个控制断面水质现状及目标
所在地区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2005年水质类别
| 2008年目标
|
|
淮安
| 入江水道
| 塔集
| Ⅲ
| Ⅲ
|
淮河盱眙段
| 老山乡
| Ⅲ
| Ⅲ
|
大运河淮安段
| 五叉河口
| Ⅳ
| Ⅲ
|
附表2:
淮河流域控制断面及城市重点水域水质现状及“十一五”水质目标
所在地区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2005年水质现状
| 2010年水质目标值
|
淮河流域控制断面水质
|
淮安
| 淮河盱眙段
| 老山乡
| Ⅱ
| Ⅲ
|
苏北灌溉总渠
| 苏嘴
| Ⅱ
| Ⅲ
|
入江水道
| 塔集
| Ⅲ
| Ⅲ
|
京杭大运河
| 五叉河口
| Ⅲ
| Ⅲ
|
城市重点水域
|
淮安
| 大运河
| 板 闸
|
| Ⅲ
|
里运河
| 东风造纸厂
|
| 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