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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十二)市林业局。指导督促城乡绿化工作、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建设等。

  (十三)市旅游局。指导并监督旅游餐馆设施、住宿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等污染治理计划的实施。

  (十四)市物价局。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适时提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类价格收费政策调整建议。

  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本实施计划进行年度分解,实行目标管理。结合年度考核,对目标完成情况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彰,工作失职、没有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要追究地方和部门行政领导的责任。

  附表1:
  南水北调东线淮安段3个控制断面水质现状及目标

所在地区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2005年水质类别

2008年目标

淮安

入江水道

塔集

淮河盱眙段

老山乡

大运河淮安段

五叉河口



  附表2:
  淮河流域控制断面及城市重点水域水质现状及“十一五”水质目标

所在地区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2005年水质现状

2010年水质目标值

淮河流域控制断面水质

淮安

淮河盱眙段

老山乡

苏北灌溉总渠

苏嘴

入江水道

塔集

京杭大运河

五叉河口

城市重点水域

淮安

大运河

板 闸

里运河

东风造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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