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8〕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淮安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
第一章 总论
为确保我市如期完成省下达的淮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任务,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以下简称《省计划》);
(二)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
(三)江苏省《淮河流域治污工程完善和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四)《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
二、编制原则
(一)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重点断面水质为主要目标,突出抓好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农业面源、生态修复、截污导流等治污工作。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立足于通过环保措施,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加强源头控制。
(三)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推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依靠各地政府,同时强化市各有关部门对各地的督促指导,形成联动机制。
三、计划期限与指标
(一)期限。基准年:2005年。计划期限:2006-2010年。
(二)指标。1.水环境质量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
四、计划范围和分区
(一)计划范围。盱眙县、金湖县、洪泽县、涟水县、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楚州区、市经济开发区。
(二)计划分区。根据国家和省计划,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4个控制断面中有3个涉及淮安市(控制断面分布见附表1),淮河流域共有43个水质控制断面,其中4个水质控制断面和2个城市重点水域及对应控制断面涉及淮安市(控制断面分布见附表2)。
五、计划重点
(一)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努力改善调水区域水质。按照南水北调东线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盱眙县、金湖县、洪泽县、涟水县、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楚州区、市经济开发区对调水产生直接影响的控制断面2010年规划水质目标达到Ⅲ类,满足调水水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