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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献血办关于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安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献血办关于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安排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市献血办编制的《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今后按照此时间顺序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这些年,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市无偿献血基本能满足临床用血需要,无偿献血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100%,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要始终保持无偿献血良性发展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组织、动员、协调、参与”献血工作法定职责,将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无偿献血、无尚光荣”的高尚品质,切实按照此常态安排,每年及时动员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同时,号召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共同参与,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安排
(市献血办 2008年12月)

  为使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能顺利有序地开展,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我市不同时期采供血情况,特编制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安排。

  一、市本级无偿献血时间常态安排:

  一月:赣南制药厂、赣南海欣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齿轮股份公司、金瑞铀业公司、赣州金属冶炼厂、赣州冶金化工厂、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总公司、赣州发电设备成套制造公司、特精钨钼公司、江西华劲纸业公司、赣州创业集团、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公司、五矿赣州锡业公司。

  二月:市卫生局、市卫监所、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三六二医院、市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第三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96162部队、预备役二团、赣州监狱。

  三月:市委办公厅(含下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含下属单位)、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含下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含下属单位)、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含下属单位)、市农工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史办、市委台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委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贸委、市合作办(含下属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市计生委(含下属单位)、人保财险分公司、中国人寿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太平洋寿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平安人寿公司、市地震局、赣南科学院、市委老干局、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赣州铝厂、天音通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月: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赣州卫校。

  五月: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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