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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重点产业招商实施方案》的通知


  2、非金属矿及新材料产业:重点围绕发展ODS替代品、含氟精细化学品、氟橡胶、氟塑料等氟材料、硅料及下游产品、新型建材(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钾长石深加工产品开展招商。境外主攻日本、美国、西欧、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等地。

  3、机电制造产业:重点围绕高档汽车变速器、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特种压缩机等主打产品、优先发展配套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开展招商。境外主攻日本、美国、西欧、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浙江、广东(深圳)、福建(厦门)、江苏、辽宁等地。

  4、食品产业:重点围绕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客家食品和旅游食品等创品牌产品开展招商。境外主攻日本、西欧、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

  5、轻工纺织产业:重点围绕承接国外、沿海产业梯度转移,发展服装、制鞋、造纸、印刷、包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境外主攻西欧、日本、美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广东(珠三角)、福建(闽三角)、浙江等地。

  6、电子电器产业:重点围绕对接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电子元器件及终端产品,发展配套、协作产品,建设“香港工业园”、“台资创业园”等开展招商。境外主攻香港、台湾、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广东(珠三角)、福建(厦门)、浙江等地。

  7、生物医药: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发的道路,利用本地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医药品种优势,重点围绕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中成药、现代生物技术、生物化工和医疗器械开发开展招商。境外主攻美国、欧洲、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北京、上海、浙江等地。

  8、现代农业:重点围绕粮食、食用油、茶叶、水果、竹木、畜牧等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开展招商。境外主攻台湾、香港、荷兰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北京、上海、福建、广东等地。

  9、旅游产业:重点围绕“红色故都、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生态赣州”四大特色品牌开展招商。境外主攻香港、澳门、台湾、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广东(珠三角)、福建(厦门)、浙江等地。

  10、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围绕污水处理、城市天然气管网、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开展招商。境外主攻香港、台湾等地区,国内主攻北京、上海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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