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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8〕220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8]224号)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丽水市绕城公路是丽水市交通枢纽的主骨架,沟通丽龙、龙丽、金丽温高速公路、330国道、50省道、53省道等干线公路,其中丽水市绕城公路南线(桃山至塔下)已建成,东线(塔下至丽阳)也已基本建成。拟建项目为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即西线和北线。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浙西南路网布局,加快丽水市城市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丽阳,经花街、周处、林宅口,下穿金里温高速公路,跨太平港,过官桥、联城,跨大溪向东南经黄渡新村,至终点洋店村。路线全长约11.12公里,其中大桥长约1141米/ 4座,分离立交320米/5处。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为80公里,路基宽24.5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2.0米+左侧路缘宽2×0.5米+行车道宽2×7.5米+硬路肩宽2×2.5米+土路肩宽2×0.7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为省政府批复的“四自”公路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9286万元。其中资本金1.37亿元,由省交通厅出资约7000万元,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700万元,项目法人为丽水市广通公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贷款解决。
  四、其他
  请按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预〔2008〕091号用地的预审意见,省建设厅浙规选审字第〔2008〕085号项目选址意见,省环保局浙环建函〔2003〕327号委托丽水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意见,做好相关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并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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