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工程白沙至头门段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8〕221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工程白沙至头门段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08〕217号)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临海(头门)港区是台州港的重要港区。该项目是台州港临海(头门)港集疏运的重要通道,对完善台州东部区域公路网络和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温台沿海产业带规划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临海白沙,与东海大道相接,经大竹山岛,终点为台州港临海(头门)港区,路线全长约14公里。其中海上大桥长约6100米/2座。
项目采用交通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