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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征用铁路钱塘江苗圃国有土地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征用铁路钱塘江苗圃国有土地的函
(浙发改基综函〔2008〕432号)


上海铁路局: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属浙江省重点工程,是经我委浙计投资〔2002〕653号和浙计投资〔2003〕1104号文件批准立项,初步设计已经我委浙发改设计〔2008〕61号文件批复同意。二期工程规划批准选址于滨江高教园区(浙商职院一期用地以北,浙赣线铁路以南),新征用土地149亩,建筑面积44426平方米。其中新征用土地涉及到铁路部门的铁路苗圃62亩。
  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出新的培养目标,学院急需大量的实训教学基地,二期工程急待开工建设。因涉及到需征用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浙赣线铁路钱塘江苗圃内约62亩土地, 2005年经我委协调,学校赴上海铁路局征求意见,上海铁路局提出原则是以地换地的形式进行土地划拨转用。
  2008年5月在我委再次协调后,初步选址在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联山村征用土地约82亩,用于置换此地块位于104国道边上,交通便利,是苗木栽培的理想地块。关于两块土地价值不等,学院已考虑在土地评估基础上进行货币补偿。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及钱塘江苗圃的有关人员都到湖州该地块考察过,需报贵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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