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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输电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输电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2008]122号)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提高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1681号)精神,现将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在湖北新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输电费标准如下:
标准为每千瓦时0.5厘钱(含税),征收口径为湖北省电力公司售电量(扣除送外省电量、本省协议供电电量、天堂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量、小水电互抵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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