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
(卫计秘〔2008〕936号)
各市、县卫生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日前,国家已下达我省1156个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项目,涉及市、县级中医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6类机构;同时,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资金项目资金也将于年内下达。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卫办规财发〔2008〕212号,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
加快改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球性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做出的战略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抓住发展卫生事业的难得机遇,把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作为当前卫生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本辖区内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我厅已建立起以厅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厅领导直接抓、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组织制度,各责任处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进度的督促,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的信息周报上报等工作,厅计财处负责项目协调以及汇总、及时通报建设有关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制度,做到分级、分块负责,责任到人,职责明晰,对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做进一步细化、分解,保证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有人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各项目单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列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与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建设任务落实不力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我厅将各地今年项目执行进度情况与明年项目安排相挂钩,对今年工作滞后的,明年将相应减少专项投资额度和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