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了有效遏制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蔓延,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发票管理环境,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公安局决定,自2008年11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违法行为
(一)利用街头散发代开发票卡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方式大肆进行兜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车站、商场、宾馆和批发市场等买卖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服务行业中的餐饮业和服务业不开发票、打白条、使用假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
(四)伪造、非法印制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奖励措施
(一)对散发非法代开发票卡片的不法分子,公民向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和相关证据并抓获人员的,奖励50元。
(二)对非法买卖发票的不法分子,公民向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和相关证据并抓获人员的,奖励100元。
(三)对伪造、非法印制发票的人员及场所,公民向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和相关证据并协助破案并抓获人员的,奖励1000-5000元。
三、严厉打击服务业中的餐饮业和服务业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打白条、使用假发票行为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公安局联合执法机构,全天24小时受理公民对服务业中的餐饮业和服务业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打白条、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的举报,随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与举报人奖励。
四、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对抓获的违法人员及犯罪团伙,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五、举报电话
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 0371-69622300
0371-6886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