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郑地税发〔2008〕152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地税局、公安局,机场税务分局、公安局,市局稽查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局国际税收管理税务分局、市局发票管理局,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
现将《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8年地税局打击假发票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一)(略)
2、2008年行政执法警察支队打击假发票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二)(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
发票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蔓延,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发票管理环境。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公安局决定,从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3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对不法分子伪造、非法印制发票,利用街头散发代开发票卡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方式大肆进行兜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特别是非法代开运输业发票、建筑业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的行为,以及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进行打击。
(二)对本辖区车站、商场、宾馆和批发市场等买卖假发票的主要集散地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买卖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三)对本辖区内的餐饮业和服务业不开发票、打白条、使用假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四)对不按照规定取得的发票,或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五)对制售假发票的窝点,要捣毁一批。
二、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
市区各单位的“打击假发票领导小组”及所属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假办”)要积极和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协调合作,通过案头分析、举报线索、实地暗访等多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预先摸底排查,确定重点范围和目标,制定工作预案。同时,在工作中要讲究方法,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注意保密。六县(市)、上街区、机场等单位的“打击假发票领导小组”及所属的“办公室”,按照市区的打假要求,组织开展当地的打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