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其它能够反映本人医德状况的材料;
第二十条 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占50%比重。
第二十一条 医德考评分以下两个方面六个步骤:
(一)院内考评:
针对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参照本办法考核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病区)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病区)为单位,由科室(病区)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二)院外考评: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进行。对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考评。以患者及家属填写的《医德医风量化评价表》为主,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至少要有15名患者及家属填写的医德医风量化得分,取平均值按50%的比重计入医德考评得分。
对医技科室和行政后勤保障人员的考评,采取患者、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共同测评的方式,测评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
行风监督员评价和群众来信来访评价以反映的事实核实后,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在加分和扣分项目中综合体现。
1.患者及家属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医院纪委(监察室)必须参加。通过走访、问卷调查或电话访问患者及其家属,根据患者及家属的反馈情况对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做出客观评价;
2.行风监督员评价。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对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做出客观评价;
3.群众来信来访评价。通过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设置的意见箱、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新闻媒体的行风栏目等媒介,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对涉及的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专项评价。
第五章 医德考评结果
第二十二条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0分为良好,60分-7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三条 有扣分项目者不能评为“优秀”;有一项扣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扣分达2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评为“较差”;对于在一个考评期内多次受到多名患者投诉,虽无法核实的,不能评为优秀。
第二十四条 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附件:1.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评表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情况征求意见及量化打分表
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得分计算表
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登记表
5.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