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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发改、财政、科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将出台考核办法,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进度快、做出显著成绩的,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实施标准化战略进度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给予经费支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采用国际标准和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并根据财力和工作需要列入年度预算。各级科技部门要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纳入科技成果鉴定和科学技术奖评定范围;要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特别是承担重大产业研发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的单位要把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进程。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和项目。各级要筹措资金,对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重点项目予以资助。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构建以质监、科技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有关大专院校要积极探索标准化在校教育,开设标准化课程,条件具备的可设立标准化专业。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更多的标准化专家。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牌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在标准研制和采标等方面先进企业的宣传,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道路。充分利用“科普日”、“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通过论坛、学术交流等形式,加大标准化知识普及与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标准化工作的了解,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和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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