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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援助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援助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吉劳社就字〔2008〕4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我省就业的影响,进一步稳定全省就业局势,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的动向,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省厅决定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就业援助进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开展普查认定,将空岗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送到千家万户;深入辖区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经济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

  二、目标任务

  以“援企稳岗,稳定就业”为主题,通过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在援助期间实现就业;帮扶困难企业,落实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切实把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落到实处。

  三、援助对象

  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或因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普查认定阶段。(2008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地要组织街道社区工作平台人员,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入企入户普查认定活动,及时了解情况,确定援助重点。社区工作平台要对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需要帮扶企业进行登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名册和困难企业名录、企业裁减人员台帐,并报区(县) 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就业援助对象数据库,详细记录每位就业困难人员和帮扶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有效服务。

  (二)入企稳岗阶段。(2009年1月5日-1月15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普查认定阶段建立的辖区内困难企业名录和企业裁减人员台帐,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对企业裁减的人员,及时纳入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并逐人开展职业指导,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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