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努力规范市场行为,帮助扶持城市照明优质、高效电器产品生产企业提高科技水平,鼓励引导他们自主创新,注重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九)推进节能公交建设。
1、坚持科学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做好交通专业规划,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在大城市主干道开辟公交专用道,提高运行速度。
2、实施机制创新,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公交节能。加大对公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公交企业及时淘汰、更新或改造油耗高、技术等级低、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车辆,逐步改变公交车辆的能源结构,加快新型环保、节能车辆的推广。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推动“节能公交”发展的新路子。
3、加强公交节能管理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把节能工作指标纳入到企业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经济责任制当中,作为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4、积极推进公交行业信息化,建立和完善公交智能调度体系。全面提高公交企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车辆和线路的科学调度管理,提高车辆的满载率和公交系统的运输能力,减少对能源的不合理消耗。
(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管。
1、继续做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督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新建和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以满足城区污水处理需要。对出水水质达不到现行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要制订改造计划,尽快进行升级改造。
2、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凡是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低于6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低于70%、进水水质COD浓度低于120mg/L的市县,必须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作为今明两年城市建设的第一任务,完成急需的干管和支管建设。
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在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的基础上,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口设立在线监测装置。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对没有按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建成后运行不正常、擅自停止运营、进水水质过高或过低、出水水质超标的,由省建设厅、监察厅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省政府在全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一)深入开展城市节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