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监理资料;
9.项目其他安全管理资料。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2009年元月5日至13日。
考核组具体人员组成及所考核城市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密切配合,如实汇报有关情况,提交相关资料。
(二)各考核组在考核中要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和廉政纪律,各被考核单位应从简接待。
附件:1.考核工作有关说明
2.省建设厅对各省辖市建委(局)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核表(表一)
3.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表(表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考核工作有关说明
一、关于检查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每个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考核证书情况。根据该市所有被查“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计算出施工现场“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计算公式为:
实际持证上岗人员数÷所有应持证上岗人员总数×100%
二、关于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每个在建工程项目至少抽查4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根据该市所有被抽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计算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计算公式为:
实际持证上岗人员数÷所有应持证上岗人员总数×100%
三、关于检查机械设备管理情况
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禁用的机械设备按照
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目录》进行检查。考虑到目前全省各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率暂按照机械设备使用检测情况进行考核。计算公式为:
实际检测起重机械设备数÷应检测起重机械设备总数×100%
四、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覆盖率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覆盖率指所有被检项目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办理率。计算公式为:
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项目数÷该市被检项目总数×100%
五、关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
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合格率是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经现场检查,所有被检项目的安全合格率。计算公式为:
安全合格项目数÷该市被检项目总数×100%
六、关于施工现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
施工现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指所有被检项目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率。计算公式为: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数÷该市被检项目总数×100%
七、关于事故结案率和责任落实率
(一)检查安全事故如期结案情况。按规定,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已结案事故需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和当地政府的批复。事故如期结案率计算公式为:
事故如期结案数÷被考核市2008年应结案事故总数×100%
(二)检查安全事故责任落实情况。按批复要求,对已结案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责任落实率计算公式为:
已处理事故起数÷应处理事故总起数×100%
八、关于2008年与2007年死亡人数对比
(一)2008年与2007年均为0死亡的,该项考核得分为“8”;
(二)2007年死亡为0,而2008年有死亡且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该项考核得分为“0”;
(三)2008年与2007年均有死亡的,同期对比情况计算公式为:
(2008年死亡人数-2007年死亡人数)÷2007年死亡人数×100%
同期对比负数为减少,正数为增加。
九、关于考核起止时间
本次考核中2008年死亡人数等统计时间均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死亡人数按上报建设部实际人数计算。
十、关于考核结果判定标准
考核项目共计30项,考评总分满分为100分,检查人员可根据实际得分情况按下列标准判定考核结果:
(一)优:85-100分,且“2008年死亡人数同2007年相比情况”和“发生较大事故情况”两个分项无零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