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豫建建〔2008〕170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省厅决定对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活动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四)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情况;
(五)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工作部署情况;
(六)安全生产预警制度运行情况;
(七)层级监管情况;
(八)施工现场监管情况;
(九)村镇工程监管情况;
(十)安全监督执法情况;
(十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十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十三)安全教育培训及开办农民工夜校工作情况;
(十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落实情况;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实施情况;
(十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延期工作开展情况;
(十七)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十八)建筑施工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十九)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
(二十)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建档情况;
(二十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十二)2008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十四)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二、考核程序与办法
此次考核,由省建设厅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赴各市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核查资料、抽查施工现场(每个地市至少抽查3个在建项目,其中至少有2个为随机确定项目),按照《省建设厅对各省辖市建委(局)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核表》中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分项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即优、良、中、差。考核结束后,省厅将发文公布考核情况。
三、考核准备资料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的有关资料,包括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等;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5.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部署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和在汛期、冬季、“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奥运会和残奥会等时期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以及检查记录等;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管理档案及延期工作有关资料;
7.对辖区县(市)建筑安全工作部署、检查及考核等资料;
8.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情况,包括工作方案、现场观摩会、座谈会等活动资料;
9.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实施情况有关资料;
10.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有关资料,包括日常隐患排查及对学校、幼儿园和周边施工现场,重点工程安全检查情况等;
11.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资料;
12.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工作部署及活动记录等;
13.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及相关演练活动资料;
14.建筑施工安全行政执法及安全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1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夜校管理台帐及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有关资料;
1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有关资料;
17.建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有关工作资料;
18.2008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有关资料。
(二)在建工程项目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及施工许可、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
2.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书;
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有关资料;
5.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资料;
6.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演练活动资料;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核、审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