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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注: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由核对单位、审批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存一份。

  表2:
  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汇总表

  呈报单位:  年   月   日

 调 整 对 象

总人数

 

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人员

调整前月人平基本养老金

 

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退休人员

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支付总额

按湘劳社政字〔2009〕1号文件规定月人平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后月人平基本养老金

 

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人员

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支付总额

审批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其中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不含原工商业者)

 

 

 

 

 

 

 

 

 

原工商业者

 

 

 

 

 

 

 

 

 

具有高级职称退休人员

 

 

 

 

 

 

 

 

 

年满75-80周岁的退休人员

 

 

 

 

 

 

 

 

 

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劳动保障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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