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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新余日好旧机动车评估司法鉴定所”更名为“新余日好机动车司法鉴定中心”的批复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新余日好旧机动车评估司法鉴定所”更名为“新余日好机动车司法鉴定中心”的批复
(赣司鉴字[2008]48号)
吉安市司法局:
你局送来的《关于要求将“新余日好旧机动车司法鉴定所”更名为“新余日好机动车司法鉴定中心”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新余日好旧机动车司法鉴定所”更名为“新余日好机动车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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