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结合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尤其要加大对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财政金融、对外开放、市场投资、环境保护、生产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为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密切关注因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预防和调处化解能力,特别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司法行政职能、手段出发,及时有效地参与劳资、债务、合同纠纷的调处化解,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共建和谐。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和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落实监狱、劳教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和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和安全措施,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要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改造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扩大社区矫正试点,为预防和有效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出积极贡献。
五、抢抓机遇,争取政策,加快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危机不仅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促进自身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分类规划,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完善劳教场所功能区建设以及司法所办公用房、法律援助机构业务用房、县(市、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等基层设施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