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继续做好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信访维稳工作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各项信访维稳工作规定和制度,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20、积极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培育劳务品牌,带动农民工转移就业。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在稳定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的同时,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百镇建设、县级工业园区建设,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给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助,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招聘活动,帮助返乡农民工尽快就业,努力扩大就近就地转移容量。
21、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协调推进各类农民工培训计划,增加农民工培训投入,适当提高农民工培训补贴在就业专项经费中比例,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实用技能和就业能力。
22、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贯彻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政策,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加强返乡创业培训,扶持返乡创业者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召开返乡农民创业现场会,推广勉县经验。安排专项就业资金,大力扶持全省20个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并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23、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工作力度,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范围。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查找差距,更新观念,明确思路,破解难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综合素质,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2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加大“三法一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配合省人大和省法制办做好《陕西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立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对行政行为过错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庭审、调解和听证制度,加强对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继续围绕应对金融危机、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提出富有前瞻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