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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征占地,以租代征非法批地的查处力度。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做好农村土地征占用管理工作,坚决纠正各种非法占地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积极研究维护土地被征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健全农资市场监管体系

  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努力健全农资市场监管休系。加强动态监测,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农资打假护农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六、切实做好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对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搞好农民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负责”原则,及时查处信访案件,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中央、省各项涉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侵占、贪污涉农补贴款、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和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违纪违规问题。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附:
关于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分工

  省委组织部:负责党政干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治理报刊征订乱摊派。

  省委农办:负责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调查研究。

  省农业厅:负责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负责涉农负担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农业投入监督检查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调理、取消工作;协调减负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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