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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命名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决定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命名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决定
(鄂价办[2008]303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
  省局《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活动的通知》印发后,我省各级物价部门积极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省价格认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2008年11月开始,省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对今年各地上报的创建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研究:决定将黄陂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20个单位命名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名单附后),并予以表彰。
  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全省价格认证系统要认真学习被命名单位的先进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认证工作,克难奋进,开拓创新,促进我省价格认证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名单

  黄陂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东西湖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江夏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新洲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大冶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荆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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