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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省管收费单位2008年度收费审验和09式《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收费单位
1月20日至3月31日公安、工商、建设、国土、劳动、编办、人事、教育、卫生、交通、铁路(含护路办)、水利、农业、广电、文化、林业、民政、新闻出版、经委、通信管理、专用通信、铁路护路办、审计、档案、技校和中小学、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学校。
4月1日至4月30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司法、安全、国资、成套、信息产业、保监、证监、仲裁、宗教、统计、体育、财政、计生、质量技术监督、银行、外办、环保、税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知识产权、粮食、技校和中小学、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学校
5月8日至5月31日保密、气象、长航、科协、旅游、机要、科技、法制办、党校、测绘、长航、烟草、银监、国防工办、社科院、珠算协会、机关事务局、政府采购、房改办、老龄委、商务、财政、贸促会。
1月20日至5月31日各高校和中专2008年度收费情况的审验阶段。
6月1日至8月31日各高校和中专2009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核换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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