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淮国税发〔2009〕1号)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去年以来,受美国的次贷金融危机影响,从局部波及全球,对我市的经济影响已经开始显现。为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扶持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应对危机冲击,保持我市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局推出的促进安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52条措施意见,研究制定了《淮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优化税收服务,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把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手机短信平台、税企座谈、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将宣传与指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相结合,让税收政策尽快服务于企业。
二是政策执行到位。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金融危机中的一缕阳光,要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准确、全面、到位,政策效应不偏移、不弱化,充分起到温暖企业的效果。
三是组织收入到位。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完成收入任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纳税服务到位。改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深入企业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尽心尽力地解决企业涉税难题,为企业走出困境、加快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
二○○九年一月六日
淮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全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值税方面
1、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行业推行,允许企业直接抵扣其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降低设备投资税收负担,支持企业更新技术装备。
2、积极帮扶农民增收。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3、支持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发展。对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加农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