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送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8〕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做到快办事、快推进、快落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意见》(九府厅发〔2008〕7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送调度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调度督查范围
工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产业项目及能源交通、农业、城建、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凡投资总额内资在1亿元人民币、外资在1千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均实行项目推进情况周报制度,并做到一周一调度、两周一会商、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个重大项目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一个重大项目建立一套档案。
二、报送调度督查内容
各县(市、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要就本地重大项目的注册、开工、投产总体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情况按时填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周报表》。市商务局(市开放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要对各自职责内的重大项目每周进行一次调度。
三、报送调度督查要求
1、各地务必于每周五17:00时之前将填写好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周报表》报送市相关单位,并抄报市委陈书记、市政府王市长,报送表均必须由当地行政一把手签字负责。
2、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属性分别报送。凡属能源交通、农业、城建、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报市发改委;凡是工业、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产业项目报市经贸委。同时,上述两方面报表均报送市商务局(市开放办)和市统计局。
3、凡列入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必须实行每周一报,若无变化,实行零报制,不应有漏报现象。
4、市商务局(市开放办)负责总揽全市重大项目调度、检查和考核。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对各职责内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由行政一把手签字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要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协助、调度解决问题。
5、市政府督查室在全程跟踪督查过程中,要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各个环节推进情况,对存在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现象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并形成专报;对特别严重的应进行通报,促进重大项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