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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8〕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苏荣书记、省政府吴新雄省长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市已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有关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全力以赴组织好辖区内的婴幼儿就诊、市场秩序、奶制品行业的整顿、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奶制品质量安全和整个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全力救治患病婴幼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患病婴幼儿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患病婴幼儿的筛查,按有关规定对患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务求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要统筹安排好医院检查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保证诊断检查和医疗救治的需要;免费治疗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支,各地要调配专项资金确保实现“不漏诊一个患儿、不延误一个患儿的诊治、不发生一个患儿的死亡”。
 三、加强对问题奶制品的清查。工商部门要负责对不合格奶制品组织全部下架、召回和封存,并全过程监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要负责按照原销售价格给予退货,并如实登记。要加强对奶制品经营者的检查,取缔非法经营。
 四、加强监管,确保奶制品生产质量安全。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奶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派驻监管人员,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质量和各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对每一批出厂成品进行严格检验;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奶牛养殖的生产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用药品,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严厉打击生鲜牛奶掺假的违法行为,确保奶源质量,并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各项奶业扶持政策,帮助奶农扩大销售渠道,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保证奶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商管部门要会同各地加强对奶制品市场情况的监测,做好产销衔接和区域调剂,确保奶制品供应,满足群众需求;物价部门要防止哄抬物价,保证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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