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1月)
1、11月底前,市政府及三区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发动,把拆墙建绿工作作为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大事来抓,全力以赴完成本辖区内拆墙建绿任务。
2、以三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应拆围墙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载明产权所有人,围墙位置、长度,围墙内是否有违章建筑、超期临建和简陋建筑,调查摸底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
三区政府应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计划安排。
3、对拆墙后的空地绿化提出建绿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元月)
由市执法局牵头,三区政府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应该拆除的围墙全面予以拆除,不留死角,市直、三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带头实施。
拆除围墙的单位,要对拆墙地段进行绿化,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施工,高质量完成庭院绿化。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2月)
市执法局和三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拆墙建绿实施效果进行检查、指导、整改,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单位联系,提出优化建议,提高建绿效果,努力使之成为绿化亮点。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3月)
市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三区政府组成检查验收组,以区为单位,根据调查摸底表和建设标准对需拆墙建绿单位逐一检查验收。
(五)评比考核阶段(2009年4月)
市政府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三区拆墙建绿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汇同相关部门进行评比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九江市拆墙建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执法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和三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执法局领导担任。各区和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政策保障
1、对积极参加拆墙建绿业主的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①拆墙单位围墙拆除后,场地较大,有条件建设临时设施的,优先报建,优先审批,时间可不低于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