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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九江市中心城区、城镇绿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森林城市为主题,从实现和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增强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和功能出发,以行政辖区为主体,以土地使用权属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为依据,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限期达标,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突出重点,充分成势,出彩增色。
  (一)市属城市建设专业队伍
  中心城区完成新增绿化面积4000亩(300万平方米),实施十大绿化精品工程和"森林进城市"项目,使之成为城市宜居、宜业、宜游效益的增长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眼睛为之一亮的兴奋点。到2009年,中心城区生态园林绿化三大指标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达50%左右、绿地率达50%左右、人均公共绿地达15平方米,在全省中心城区中绿量最大、品味最好,2009年创建全国园林城市。
  1、新增公共绿地4000亩
  (1)环庐山公路全线范围因地制宜按两侧平均各10米的标准进行绿化,增加绿化面积1300亩,种植速生树、观赏树、色叶树,形成远高近低、层次丰富的植物景观带。由市建设局牵头,庐山区、九江县、星子县负责实施。
  (2)庐山大道生态保护用地和未来绿化建设用地1000亩,其中虞家河段700亩,由市规划局现场核勘,明确标示。市建设局提出方案并负责实施。庐山新城绿化300亩,由庐山管理局提出方案并负责实施。
  (3)十里河整治,新增绿化面积700亩,通过整治,河沿铺草、驳坎植树、河岸变绿,环境变美。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城建投资公司实施,市规划局、房产局、水利局、环保局、庐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4)完成鹤问湖湿地公园及新区建设,增加绿地1000亩。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城建投资公司实施,市规划局、房产局、水利局、环保局、庐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实施十大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具体见附表)
  (1)南山公园。一期开发建设新增绿地500亩。由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国土局、庐山区配合,市规划局负责绿线划定并进行先期规划。
  (2)南湖公园。实施果树进城,因地制宜成片增植地方果树及花灌木。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园林处实施,市规划局、执法局配合。
  (3)甘棠公园。成片种植花灌木,增加景观组合,形成成片景观带。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园林处实施,市规划局、执法局配合。
  (4)胜利公园。在胜利公园种植观果植物,湖边水域种植水生植物和“市花”荷花,打造湿地景观。由市建设局负责,城建办实施,市规划局、执法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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