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九江市中心城区、城镇绿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8]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全面推进九江市中心城区、城镇绿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全面推进九江市中心城区、城镇绿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作建设的意见》(赣发[2008]12号)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谐发展,全面推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1、政府主导。政府通过明确任务、编制规划、政策保障、落实责任等措施来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镇绿化工作,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
2、辖区责任。各行政辖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任务明确、分解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3、全民参与。提高绿化总量,打造绿化精品,改善城市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组织动员驻市单位、社会各界、社区市民建、养、护、管,以各种形式参与绿化植树活动,把人民群众作为中心城区绿化工作的主体,倡导全民认绿、护绿、守绿、爱绿、享绿,发挥人民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建管结合。要把前期建设和后期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明确造林绿化管养责任主体,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管养责任制,创新管养模式,提高管养水平和管养效果。
5、以人为本。注重生态园林与周边环境、功能的和谐统一,增加人的融入性,塑造生态、园林文化艺术,突出人与自然共生、城市与自然共存的理念。在绿化布局中,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天人合一的城市环境。
6、塑造特色。中心城区、城镇绿化要因地制宜,展示地域特色,以乔本速生树种为主体,合理安排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注重季节、色调,通过科学艺术的选配组合,营造色彩、线条优美、合理的纵深质感,溶入于建筑山水,成为城市布局的重要内涵,为实现具有特色魅力的森林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