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截止200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建设情况都进行了逐宗清理。2008年全市共办理建设用地手续415宗,面积37199.17亩,实现土地总收益206639.53万元,实际征收177802.36万元,其中市本级55宗,面积14385.35亩,实现土地收益119351.39万元,实际征收115660.54万元;划拨用地24宗,面积269.22亩,其中市本级7宗,面积83.4亩,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划拨目录;协议出让用地193宗,面积1414.07亩,市本级2008年无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供应,全部符合国家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范围;依法招拍挂公开出让土地197宗,面积达20100.27亩,其中市本级38宗,面积2293.23亩,都能按照国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认真抓好落实。一年来,全市共查出违法违规用地案4件,查结4件,受党纪政纪处分7人(其中受党纪处分5人)。
在专项清理过程中,我们重点对出让规划条件的管理、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操作规范、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库、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在清理过程中,对有的地方在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和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等方面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我们要求各地须严格按照此次清理的要求狠抓落实,收到了很好效果。
三是按照要求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出台的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优化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清理。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提请或督促原发布机关予以了纠正,做到了主要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了废止,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了修订,九江市政府于2008年10月通过清理,对市政府2006年制定出台的《九江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06]14号)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第10点作了删除处理。其它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是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检查。各地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了闲置土地的清查力度。全市共清查闲置土地45宗,面积2439.92亩,已进行处置到位28宗,面积1806.89亩,其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15宗,面积1148.47亩,收取土地闲置费11.52万元,还有部分闲置土地正在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