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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8〕98号)


浔阳区、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城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2008年11月9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九江市城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审计局《关于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监发[2008]6号),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8年11月20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开展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包括工业园)土地市场清理整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维护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以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为依据,清理整顿我市目前土地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我市土地运作协调机制,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壮大土地经济财力,盘活存量土地,用好新增土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一)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清理闲置的行政划拨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工业用地(包括闲置的工业厂房)。
  (二)清理非法占地、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变土地批准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的行为。
  (三)清理妨碍土地出让正常秩序、阻碍合法竟买人参与竟买、围标串标等行为。
  (四)清理历年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清理有关单位欠市财政和土地储备中心有关土地资金的行为。
  (五)清理土地出让中的遗留问题,重点解决土地出让后不能及时交地的问题。
  三、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方式
  市政府成立市城区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殷美根担任,市政府副市长卢天锡任副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汤瑞琪、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陆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齐美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金峰、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市规划局局长熊春华、市建设局局长许立仁、市房产局局长朱作清、市审计局党组书记李晨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国强、市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建楠、九江供电公司总经理熊友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齐美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尹冬林、吴华太、叶金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二)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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