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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 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认真整改。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核评估阶段(2008年12月下旬一2009年元月上旬)。
  主要任务是根据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总结完善。各地各部门要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新的情况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活动成果。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推动行政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此项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负责,要求在12月下旬完成。
  2、认真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自评、督查小组检查考评、社会各界广泛参评、领导小组综合审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查自评,即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情况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评,即由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分别到各地各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看现状等方式,深入了解部门自查自评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收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参评,即结合年底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评估评议活动,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邀请社会各阶层代表对各部门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打分评议。综合审评,即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由单位自评、督查小组考评、社会各界参评,依据九效办字〔2008〕9号文件精神合计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此项工作在12月底完成。
  3、严格奖惩。将考核评估结果与机关效能“提高年”结合起来,纳入到市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对综合评审排位前十名的部门,市政府予以表彰,并作为部门及部门领导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排位最后一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对该部门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同时在总结表彰大会上作检查。此项工作在2009年元月上旬完成。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成立九江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殷美根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智,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柳国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汤瑞琪同志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统计局、法制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办、民政局、商务局、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主任杨金华同志任主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里的要求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党委(党组)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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