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规范管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运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实行“两集中”、“八公开”。“两集中”即:将各部门行政审批权限集中到一个科或股(室),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八公开”即:在服务窗口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窗口权限。积极推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方式,不断减少审批环节,着力解决服务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此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9、深化招投标交易制度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负责)。
按照“明确机构、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统一进场,管办分离,严守规则,全程监督”的运作方法,切实制定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的操作流程,建立项目进场报告、投诉受理制度,加强招标过程中的公告、公示、项目登记、开标、评标等制度建设。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实施监督提供条件,同时接受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协助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在11下旬完成。
10、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市人事局牵头负责)。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为提升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负责,贯彻活动全过程。
(2)建立健全机关绩效考评(评估)制度。与九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和九江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合起来,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罚挂钩,对在提升机关效能工作中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做得差的予以批评和处理。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市效能办、编办、财政局、法制办、统计局等单位配合,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11、不断强化行政监察力度(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1)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探索推行公务卡制度。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各部门配合,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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