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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8〕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指导下,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港口管理局、市邮政局、九江海事局、地方海事局、九江公安消防支队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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